【重要公告】「陽光幼苗都市研究拔尖助學輔導計畫」徵件說明
113年9月27日經校長核定實施 一、依「臺北市立大學陽光幼苗學習輔導暨獎補助要點」第三點第六款辦理。 二、申請資格:符合「臺北市立大學陽光幼苗學習輔導暨獎補助要點」第二點之獎補助對象。 三、申請條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得提出申請。 (一)修習都市研究院之「室內設計」、「都市更新」、「社會處方箋」、「媒體與數位應用」、「旅遊與觀光」、「音樂素養英語」、「SCoT共享校園」等學分學程課程者。 (二)於本校「tms+自主微課程系統」自主學習修畢SDGs相關課程者,得針對「都市發展」、「環境保護」、「交通改善」、「災害防救」、「衛生社福」、「觀光文創」、「產業民生」 及「教育文化」等都市研究議題提交拔尖助學學習規劃。 四、申請方式:填妥「陽光幼苗都市研究拔尖助學輔導計畫申請表與議題研究計劃」,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至臺北市立大學tms+自主微課程系統「陽光幼苗生都市研究拔尖助學獎補助專區」 上傳文件檔案進行申請。 五、評選方式:由陽光幼苗績優專長拔尖助學暨學習輔導獎補助審查委員會,根據「陽光幼苗都市研究拔尖助學輔導計畫申請表與議題研究計劃」內容進行審議,會後將EMAIL通知評選通過者 開始進行學習輔導計畫。 六、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七、執行方式及獎助金發放原則 (一)評選通過者須於 實際問題研究結果之回應。 (二)提交學習研究報告書通過委員會審查者,核發學習助學金新臺幣10,000元。 (三)所遞交之學習研究報告書若有抄襲或違反學術倫理及其他著作權法者,須全數繳回核發之助學經費並依「臺北市立大學陽光幼苗學習輔導暨獎補助要點」第四點辦理。 八、本項助學輔導經費由當年度高教深耕計畫附錄1-「提升高教公共性:完善就學機制,有效促進社會流動」外部募款基金項下支應。 九、本項拔尖助學輔導計畫徵件說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重要公告】「陽光幼苗都市研究拔尖助學輔導計畫」徵件說明
臺北市立大學高教深耕計畫—附錄1計畫
「陽光幼苗都市研究拔尖助學輔導計畫」徵件說明
113年10月22日(周二)17時止,已延長至113年10月30日(周三)17時止。113年11月22日(周五)17時前,順延至113年11月29日(周五)17時止提繳交兩仟字以上之學習研究報告書,報告書內容需含研究相關的問題、研究方法,以及針對